为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9月15日上午,阜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同时邀请县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刑庭庭长参加。会议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陈艳博主持。

会上,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就年初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暴露的共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度剖析。
检察机关通报了刑事检察部门2025年1-9月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关于电信诈骗类犯罪办案难点、堵点及挂案清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侦查活动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指出了在证据收集固定、法律适用标准、程序规范遵守等方面存在的影响案件质量的普遍共性问题。
公安机关就侦查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难问题,以及需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引导、协调的事项进行了交流反馈。
列席会议的刑事审判庭庭长从审判视角出发,围绕证据裁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量刑规范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前端的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提供了清晰的审判标准参照。
随后,三方就证据规范收集、法律适用衔接、办案流程优化等关键问题展开深入交流,针对少数案件中存在的细节问题交换意见,明确改进方向。
针对交流中提及的优化点,公检法三方立足职能定位,深入探讨解决方案,最终在三项关键工作上达成共识。一是健全提前介入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提前对接公安机关,从证据固定、法律适用角度提供专业指引,确保侦查方向精准;二是完善定期沟通制度,通过典型案例研讨、法律条文解读等形式,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与标准;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升级,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案件办理关键信息实时互通,减少流程梗阻,提升整体办案效率。
下一步,阜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以夯实案件根基、完善证据链条为核心着力点,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在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的同时,秉持精益求精的态度,助力提升办案质效。
为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9月15日上午,阜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同时邀请县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刑庭庭长参加。会议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陈艳博主持。

会上,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就年初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暴露的共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度剖析。
检察机关通报了刑事检察部门2025年1-9月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关于电信诈骗类犯罪办案难点、堵点及挂案清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侦查活动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指出了在证据收集固定、法律适用标准、程序规范遵守等方面存在的影响案件质量的普遍共性问题。
公安机关就侦查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难问题,以及需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引导、协调的事项进行了交流反馈。
列席会议的刑事审判庭庭长从审判视角出发,围绕证据裁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量刑规范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前端的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提供了清晰的审判标准参照。
随后,三方就证据规范收集、法律适用衔接、办案流程优化等关键问题展开深入交流,针对少数案件中存在的细节问题交换意见,明确改进方向。
针对交流中提及的优化点,公检法三方立足职能定位,深入探讨解决方案,最终在三项关键工作上达成共识。一是健全提前介入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提前对接公安机关,从证据固定、法律适用角度提供专业指引,确保侦查方向精准;二是完善定期沟通制度,通过典型案例研讨、法律条文解读等形式,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与标准;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升级,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案件办理关键信息实时互通,减少流程梗阻,提升整体办案效率。
下一步,阜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以夯实案件根基、完善证据链条为核心着力点,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在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的同时,秉持精益求精的态度,助力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