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秦露源
「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落实这一目标要求,最高检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深刻把握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部署,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阜新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官说”专栏。邀请本院检察官说一说对“高质效办案”的深刻理解,分享在办案过程中的思考、挑战和解决方案。在这里,我们将共同探索与分享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
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政法机关,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就必须更深入地综合履职,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共同发力,更好回应社会关切,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案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在办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中,准确把握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的定罪量刑标准,有效打击犯罪,针对办案中发现的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
二、坚持“双向保护”,用心用情关爱未成年被害人。
既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又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位一体”的各项综合救助。落实法律援助全覆盖,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均有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坚持“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原则,努力实现司法救助全覆盖。2024年共为16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办理的刘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追加犯罪事实及强奸罪名,并为被害儿童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
三、发挥品牌效应,推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我院以打造“蒙古贞•检未来”未检品牌为契机,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责,运用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关爱救助等方式手段,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作用。“蒙古贞•检未来”品牌成立以来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覆盖学生及家长1.4万余人次,在团县委、本院公众号上刊登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稿件50余篇,拍摄《“未”你开讲》普法网课7期,浏览量3.6万余次。
四、强化未检综合履职,以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保护“新动力”。
在办案中不断延伸监督触角,针对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管理治理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问题根源,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深挖涉未案件线索,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反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管理、雇佣童工等领域开展未检综合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县妇联会签了《“检察蓝+妇联红”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工作合作书》,不断扩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作圈,稳步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和应用,建立未成年人住宿监管大数据模型,深挖类案线索,并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秦露源
「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落实这一目标要求,最高检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深刻把握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部署,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阜新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官说”专栏。邀请本院检察官说一说对“高质效办案”的深刻理解,分享在办案过程中的思考、挑战和解决方案。在这里,我们将共同探索与分享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
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政法机关,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就必须更深入地综合履职,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共同发力,更好回应社会关切,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案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在办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中,准确把握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的定罪量刑标准,有效打击犯罪,针对办案中发现的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
二、坚持“双向保护”,用心用情关爱未成年被害人。
既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又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位一体”的各项综合救助。落实法律援助全覆盖,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均有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坚持“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原则,努力实现司法救助全覆盖。2024年共为16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办理的刘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追加犯罪事实及强奸罪名,并为被害儿童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
三、发挥品牌效应,推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我院以打造“蒙古贞•检未来”未检品牌为契机,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责,运用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关爱救助等方式手段,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作用。“蒙古贞•检未来”品牌成立以来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覆盖学生及家长1.4万余人次,在团县委、本院公众号上刊登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稿件50余篇,拍摄《“未”你开讲》普法网课7期,浏览量3.6万余次。
四、强化未检综合履职,以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保护“新动力”。
在办案中不断延伸监督触角,针对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管理治理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问题根源,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深挖涉未案件线索,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反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管理、雇佣童工等领域开展未检综合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县妇联会签了《“检察蓝+妇联红”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工作合作书》,不断扩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作圈,稳步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和应用,建立未成年人住宿监管大数据模型,深挖类案线索,并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