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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践篇】检察履职 护“薪”更用心
    时间:2025-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阜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以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参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为行动纲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采取有力举措切实促进农民工欠薪问题依法解决,用检察之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劳动者不再“忧薪”。

    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齐发力,奋力把实事办好、难事办妥,为群众托起“稳稳的幸福”。


    民事检察稳稳化解“烦心事”



    2024年9月23日,佟某等52名工人到阜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反映:2024年7月24日到9月23日期间,阜新某金属有限公司2#固废熔分炉项目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拖欠佟某等52名工人工资合计125.16万元,佟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依据我院与县人社局会签的《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我院主动融入该案,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金属有限公司2#固废熔分炉项目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项目欠薪绝大部分发生于2024年7月至9月。施工过程中,吴某共收到工程款792.999万元,其中2024年7月至9月收到365万元,足够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但其未履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责任,将资金挪作他用,是导致欠薪的主要原因。检察机关、县人社局查看、分析相关证据,与当事人谈话找出当事人与案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矛盾争议点,与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化解信访风险隐患。在协调会上,检察官本着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原则,如果检察机关对该案支持起诉,要经历长时间的诉讼,不能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为尽快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县检察院和县人社局从不同角度进行调解。检察机关并就《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支持起诉等内容进行释法说理,为其阐明了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及解决对策,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后经多次协调由建设单位代付了佟某等52名工人114万元,解决工人们的燃眉之急,让农民工安心踏上“回家路”。


    公益诉讼检察稳稳护好

    “血汗钱”



    阜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主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阜新县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针对某公司在建设办公楼项目中因财务困难拖欠17名农民工工资23.3万元的情况,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阜新县检察院积极与县人社局研究解决方案,最终通过申请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决了17名农民工23.3万元工资被拖欠的问题,检察机关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阜新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多部门联合履职效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助力欠薪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为阜新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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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践篇】检察履职 护“薪”更用心

      2025-01-17

    阜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以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参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为行动纲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采取有力举措切实促进农民工欠薪问题依法解决,用检察之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劳动者不再“忧薪”。

    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齐发力,奋力把实事办好、难事办妥,为群众托起“稳稳的幸福”。


    民事检察稳稳化解“烦心事”



    2024年9月23日,佟某等52名工人到阜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反映:2024年7月24日到9月23日期间,阜新某金属有限公司2#固废熔分炉项目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拖欠佟某等52名工人工资合计125.16万元,佟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依据我院与县人社局会签的《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我院主动融入该案,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金属有限公司2#固废熔分炉项目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项目欠薪绝大部分发生于2024年7月至9月。施工过程中,吴某共收到工程款792.999万元,其中2024年7月至9月收到365万元,足够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但其未履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责任,将资金挪作他用,是导致欠薪的主要原因。检察机关、县人社局查看、分析相关证据,与当事人谈话找出当事人与案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矛盾争议点,与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化解信访风险隐患。在协调会上,检察官本着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原则,如果检察机关对该案支持起诉,要经历长时间的诉讼,不能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为尽快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县检察院和县人社局从不同角度进行调解。检察机关并就《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支持起诉等内容进行释法说理,为其阐明了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及解决对策,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后经多次协调由建设单位代付了佟某等52名工人114万元,解决工人们的燃眉之急,让农民工安心踏上“回家路”。


    公益诉讼检察稳稳护好

    “血汗钱”



    阜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主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阜新县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针对某公司在建设办公楼项目中因财务困难拖欠17名农民工工资23.3万元的情况,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阜新县检察院积极与县人社局研究解决方案,最终通过申请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决了17名农民工23.3万元工资被拖欠的问题,检察机关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阜新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多部门联合履职效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助力欠薪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为阜新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