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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官说】邱爽:以高水平案件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时间:2024-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综合业务部主任:邱爽



    「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落实这一目标要求,最高检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深刻把握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部署,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阜新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官说”专栏。邀请本院检察官说一说对“高质效办案”的深刻理解,分享在办案过程中的思考、挑战和解决方案。在这里,我们将共同探索与分享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



    最高检日前作出了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该项工作的调整,体现了检察机关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对司法规律的遵循,为全体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贴近。



    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并不意味着不抓管理。相反,高质效推进检察工作,需要抓管理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作为检察一线的基层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要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使检察人员真正把主要精力集中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案件管理部门更应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立足检察业务“中枢”职能定位,全面发挥案件管理“大管家”作用,以高水平案件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严把案件进出口,案件流转顺畅有序。

    切实严把案件入口,实现案管与业务部门双把关,确保案件不带病受理,有效降低案件退补率和延期率。严把案件出口,与业务部门对接,对涉案款物及时流转,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加强数据监管。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数据填录进行跟踪监控,重点加强对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案件的监控力度,实现流程监控精细化管理。通过预警、口头提示、通报等方式,对程序违法、程序瑕疵、办案超期等问题进行督促纠正,保证数据质量、提升办案质效。

    充分利用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提供数据参考。

    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检察官日常履职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总结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依据。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使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常规抽查、专项评查等评查机制,带动检察官把高质效办案的实体、程序、效果要求落到实处,引导每名检察官真正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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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官说】邱爽:以高水平案件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2024-12-27


    综合业务部主任:邱爽



    「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落实这一目标要求,最高检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深刻把握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部署,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阜新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官说”专栏。邀请本院检察官说一说对“高质效办案”的深刻理解,分享在办案过程中的思考、挑战和解决方案。在这里,我们将共同探索与分享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



    最高检日前作出了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该项工作的调整,体现了检察机关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对司法规律的遵循,为全体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贴近。



    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并不意味着不抓管理。相反,高质效推进检察工作,需要抓管理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作为检察一线的基层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要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使检察人员真正把主要精力集中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案件管理部门更应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立足检察业务“中枢”职能定位,全面发挥案件管理“大管家”作用,以高水平案件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严把案件进出口,案件流转顺畅有序。

    切实严把案件入口,实现案管与业务部门双把关,确保案件不带病受理,有效降低案件退补率和延期率。严把案件出口,与业务部门对接,对涉案款物及时流转,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加强数据监管。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数据填录进行跟踪监控,重点加强对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案件的监控力度,实现流程监控精细化管理。通过预警、口头提示、通报等方式,对程序违法、程序瑕疵、办案超期等问题进行督促纠正,保证数据质量、提升办案质效。

    充分利用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提供数据参考。

    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检察官日常履职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总结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依据。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使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常规抽查、专项评查等评查机制,带动检察官把高质效办案的实体、程序、效果要求落到实处,引导每名检察官真正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