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检察新闻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践篇】司法救助+回访 延续检察温情
    时间:2024-1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延续司法关爱,近日,阜新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工作,进一步了解被救助对象现在的生活状况、救助金使用、社会救助落实情况。

    “真的很感谢你们的帮助,多亏有检察机关的救助金,我们才能渡过难关。”被救助人郭某芹诚挚地向检察干警表达了感激之情。



    郭某芹是一位71岁的老人,患有脑血栓,与儿子徐某君共同生活,徐某君系退役军人,家中主要依靠徐某君外出打工和耕地收入维持生计。2023年年末,徐某君因交通事故去世,家中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郭某芹的生活陷入困境。

    控申部门在收到刑检部门移送的线索后,立刻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前往郭某芹家中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耐心向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并帮助其准备申请司法救助所需材料,最终经本院申报,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在回访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进一步了解了郭某芹身体状况和救助金使用情况,并将救助线索移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等多家单位,协调开展社会救助,切实解决被救助人实际问题,让被救助家庭感受到了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

    阜新县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及回访工作。今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26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0.5万元,在救助金发放完毕后,开展回访和联合救助工作,努力实现“救”在点上,“暖”在心里。

    下一步,阜新县检察院将坚持贯彻“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涉诉困难群众解危济困的作用,通过“司法救助+回访”,持续加强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监管力度,巩固司法救助成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贡献检察力量。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践篇】司法救助+回访 延续检察温情

      2024-12-27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延续司法关爱,近日,阜新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工作,进一步了解被救助对象现在的生活状况、救助金使用、社会救助落实情况。

    “真的很感谢你们的帮助,多亏有检察机关的救助金,我们才能渡过难关。”被救助人郭某芹诚挚地向检察干警表达了感激之情。



    郭某芹是一位71岁的老人,患有脑血栓,与儿子徐某君共同生活,徐某君系退役军人,家中主要依靠徐某君外出打工和耕地收入维持生计。2023年年末,徐某君因交通事故去世,家中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郭某芹的生活陷入困境。

    控申部门在收到刑检部门移送的线索后,立刻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前往郭某芹家中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耐心向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并帮助其准备申请司法救助所需材料,最终经本院申报,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在回访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进一步了解了郭某芹身体状况和救助金使用情况,并将救助线索移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等多家单位,协调开展社会救助,切实解决被救助人实际问题,让被救助家庭感受到了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

    阜新县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及回访工作。今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26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0.5万元,在救助金发放完毕后,开展回访和联合救助工作,努力实现“救”在点上,“暖”在心里。

    下一步,阜新县检察院将坚持贯彻“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涉诉困难群众解危济困的作用,通过“司法救助+回访”,持续加强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监管力度,巩固司法救助成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