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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案快办”:高效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扎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4-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推进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构建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制度的重要一环。阜新县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机制制度,与县司法局联合会签《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后,进一步探索如何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在案件办理中使用了“简案快办”模式,促进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扎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依托刑事检察部门不起诉案件联席会议,加强内部协作,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行政处罚必要性等内容进行研讨,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达成共识,确保行刑反向衔接在检察机关内部提前研判、无缝对接。同时与行政主管机关深化协同履职,主动提前听取行政机关意见,与行政执法机关统一认识,强化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检察意见的精准性,提高审查办案效率。在宣告不起诉决定时,即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告知被不起诉人“免予刑事责任但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部分案件行政机关随即当日便可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打破被不起诉人在被行政处罚时拒不到案、拒不执行的僵局,助力行政机关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2024年12月10日,对刘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宣告与反向衔接同步启动,反向衔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日内即办结完毕。在对被不起诉人宣告不起诉决定时,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和行政机关的代表共同在场,对被不起诉人宣告不起诉,告知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被不起诉人当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代表送达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并将被不起诉人移交给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当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已执行完毕。



    “高质效办案永远在路上”,阜新县院将持续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一体履职、融合监督,助力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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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案快办”:高效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扎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2024-12-13

    推进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构建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制度的重要一环。阜新县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机制制度,与县司法局联合会签《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后,进一步探索如何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在案件办理中使用了“简案快办”模式,促进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扎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依托刑事检察部门不起诉案件联席会议,加强内部协作,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行政处罚必要性等内容进行研讨,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达成共识,确保行刑反向衔接在检察机关内部提前研判、无缝对接。同时与行政主管机关深化协同履职,主动提前听取行政机关意见,与行政执法机关统一认识,强化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检察意见的精准性,提高审查办案效率。在宣告不起诉决定时,即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告知被不起诉人“免予刑事责任但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部分案件行政机关随即当日便可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打破被不起诉人在被行政处罚时拒不到案、拒不执行的僵局,助力行政机关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2024年12月10日,对刘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宣告与反向衔接同步启动,反向衔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日内即办结完毕。在对被不起诉人宣告不起诉决定时,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和行政机关的代表共同在场,对被不起诉人宣告不起诉,告知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被不起诉人当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代表送达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并将被不起诉人移交给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当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已执行完毕。



    “高质效办案永远在路上”,阜新县院将持续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一体履职、融合监督,助力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