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护民生勇担当 奋发作为树新风”民事检察案例演说会上,我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刘圆芳凭借《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案例,荣获最佳案例奖。
最佳案例奖:阜新县检察院 刘圆芳
该案例为我院民事检察部门首例与法院协作配合,成功化解矛盾的案例。展现了我院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人民至上,在依法对法院审判与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的同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执法理念。以及积极回应民意,促进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的努力。刘圆芳的精彩演说,不仅赢得了评委和观众的高度赞誉,也为我院赢得了荣誉。该案例被《辽宁法治报》、网易新闻等媒体报道。下面,小编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刘圆芳带来的案例。
《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
房子是家的前提,家是幸福的源泉。如果,新房变成了危房无法居住,一家三口只能在外租房漂泊、奔走维权,但耗时3年多却未得解决……幸福感、安全感又将从何而来呢?
故事还要从2017年说起……
杨某一家购买了一套一楼带花园的商品住房,精心装修后办理入住。然而好景不长,2021年开始,杨某逐渐发现卧室和卫生间地面、墙体出现裂缝,起初,杨某以为是装修质量问题没太在意,但后续出现橱柜变形、地面塌陷、榻榻米床底倾斜等问题,而后塌陷地面直接漏出了一个黝黑的大洞!杨某找到物业公司、住建局、开发商,然而几家单位都互相推脱,最终也没有商量出处理结果。无奈之下,2022年,杨某起诉至法院,本以为拿着房屋损坏的照片为证,案子很快就能有个结果,却怎么也没想到,诉讼之路竟如此漫长……因杨某诉请要求赔偿损失,那么就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赔偿数额,需要对房屋进行鉴定,可是第一次鉴定,杨某不认可鉴定结果,遂申请二次鉴定,可二次鉴定结果出来后,开发商又不认可了,双方要求继续补充鉴定,就这样,杨某和开发商、市政公司三方陷入了循环鉴定的僵局之中,法官也因此犯了难,导致案件迟迟未审结。
2024年5月,杨某来到我院申请检察监督,讲述了他耗时多年难以解开的心结。问我们能否有办法让案子尽快办结,让他尽早回家。了解了案件的全部经过后,我们向法院发出了要求说明情况函,承办法官书面回复了我们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表示该案在审限内并未超期。经审查,我们也未发现法院存在违法行为。虽然无法支持杨某的监督申请,但是怎么能化解该案的矛盾,让杨某了了这个心结呢?本着对法院“监督与支持并重”的执法理念,以及“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我们积极与法院沟通,并主动融入了该案调解程序,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并邀请承办法官、其他当事人一起,深入到杨某家中,勘察了现场情况,看着屋内塌陷的地面、裂纹的墙体,我们也感同身受着杨某的焦灼心情,希望能尽快帮助他们一家人“回家”。为了厘清各方争议较大的焦点问题,我们先后到住建局、建筑设计院调取了案涉房屋的建筑设计图纸,并就专业问题与设计院院长进行深入探讨,在案涉房屋现场,集体对房屋裂缝走向、损坏程度进行了现场分析,就分析结果,数次与开发商、市政公司沟通协调赔偿修缮事宜,并多次在案涉房屋现场、法院、检察院召开工作会议,针对责任大小、赔偿数额多次沟通协调、释法说理、耐心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我院召开的联席会议上,三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开发商当场给杨某转了赔偿款,杨某说:“待会回家就找工人开始拆墙,重新整修!明年我们一家三口终于能回自己家过年了!”
杨某一家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与开发商和市政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成功化解了。法院作出调解书后,杨某便向我院递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我院于此作出终结审查决定书。几天后,杨某和开发商不约而同的给我们送来了锦旗表达感谢。
“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一件件看似不显眼的“小案”,却关系着普通百姓的悲喜冷暖,也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以后,我们将继续以“案结事了人和”为追求,以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深耕细作每一起“小案”,把小案件办出好效果,让小事件服务大民生,绘就出司法为民的新答卷!
在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护民生勇担当 奋发作为树新风”民事检察案例演说会上,我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刘圆芳凭借《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案例,荣获最佳案例奖。
最佳案例奖:阜新县检察院 刘圆芳
该案例为我院民事检察部门首例与法院协作配合,成功化解矛盾的案例。展现了我院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人民至上,在依法对法院审判与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的同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执法理念。以及积极回应民意,促进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的努力。刘圆芳的精彩演说,不仅赢得了评委和观众的高度赞誉,也为我院赢得了荣誉。该案例被《辽宁法治报》、网易新闻等媒体报道。下面,小编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刘圆芳带来的案例。
《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
房子是家的前提,家是幸福的源泉。如果,新房变成了危房无法居住,一家三口只能在外租房漂泊、奔走维权,但耗时3年多却未得解决……幸福感、安全感又将从何而来呢?
故事还要从2017年说起……
杨某一家购买了一套一楼带花园的商品住房,精心装修后办理入住。然而好景不长,2021年开始,杨某逐渐发现卧室和卫生间地面、墙体出现裂缝,起初,杨某以为是装修质量问题没太在意,但后续出现橱柜变形、地面塌陷、榻榻米床底倾斜等问题,而后塌陷地面直接漏出了一个黝黑的大洞!杨某找到物业公司、住建局、开发商,然而几家单位都互相推脱,最终也没有商量出处理结果。无奈之下,2022年,杨某起诉至法院,本以为拿着房屋损坏的照片为证,案子很快就能有个结果,却怎么也没想到,诉讼之路竟如此漫长……因杨某诉请要求赔偿损失,那么就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赔偿数额,需要对房屋进行鉴定,可是第一次鉴定,杨某不认可鉴定结果,遂申请二次鉴定,可二次鉴定结果出来后,开发商又不认可了,双方要求继续补充鉴定,就这样,杨某和开发商、市政公司三方陷入了循环鉴定的僵局之中,法官也因此犯了难,导致案件迟迟未审结。
2024年5月,杨某来到我院申请检察监督,讲述了他耗时多年难以解开的心结。问我们能否有办法让案子尽快办结,让他尽早回家。了解了案件的全部经过后,我们向法院发出了要求说明情况函,承办法官书面回复了我们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表示该案在审限内并未超期。经审查,我们也未发现法院存在违法行为。虽然无法支持杨某的监督申请,但是怎么能化解该案的矛盾,让杨某了了这个心结呢?本着对法院“监督与支持并重”的执法理念,以及“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我们积极与法院沟通,并主动融入了该案调解程序,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并邀请承办法官、其他当事人一起,深入到杨某家中,勘察了现场情况,看着屋内塌陷的地面、裂纹的墙体,我们也感同身受着杨某的焦灼心情,希望能尽快帮助他们一家人“回家”。为了厘清各方争议较大的焦点问题,我们先后到住建局、建筑设计院调取了案涉房屋的建筑设计图纸,并就专业问题与设计院院长进行深入探讨,在案涉房屋现场,集体对房屋裂缝走向、损坏程度进行了现场分析,就分析结果,数次与开发商、市政公司沟通协调赔偿修缮事宜,并多次在案涉房屋现场、法院、检察院召开工作会议,针对责任大小、赔偿数额多次沟通协调、释法说理、耐心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我院召开的联席会议上,三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开发商当场给杨某转了赔偿款,杨某说:“待会回家就找工人开始拆墙,重新整修!明年我们一家三口终于能回自己家过年了!”
杨某一家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与开发商和市政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成功化解了。法院作出调解书后,杨某便向我院递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我院于此作出终结审查决定书。几天后,杨某和开发商不约而同的给我们送来了锦旗表达感谢。
“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一件件看似不显眼的“小案”,却关系着普通百姓的悲喜冷暖,也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以后,我们将继续以“案结事了人和”为追求,以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深耕细作每一起“小案”,把小案件办出好效果,让小事件服务大民生,绘就出司法为民的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