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强化疫情源头防控。
新冠疫情发生后,社会公众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司法力度的呼声此起彼伏。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3月9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配合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完善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体系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3月16日,阜蒙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牵头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对接,加强协作配合,深入防控一线,先后到县城内隆宇、广厦、兴荣三家大型农贸市场专项摸排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专项摸排中,阜蒙县检察院干警重点对经营者是否存在非法屠宰、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了解,共调查摸排30余个摊点,对相关行政机关履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职责是否到位进行分析研判。经检查,县城内三家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意识较强,几家写着“杀鸡”字样的店面均已关闭,其他肉店经菅者也不存在滥杀、交易野生动物现象。在检查现场,检察干警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的同时,还注重向各经营者宣传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促使经营者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意识。
下一步,阜蒙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继续积极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阜蒙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强化疫情源头防控。
新冠疫情发生后,社会公众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司法力度的呼声此起彼伏。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3月9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配合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完善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体系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3月16日,阜蒙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牵头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对接,加强协作配合,深入防控一线,先后到县城内隆宇、广厦、兴荣三家大型农贸市场专项摸排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专项摸排中,阜蒙县检察院干警重点对经营者是否存在非法屠宰、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了解,共调查摸排30余个摊点,对相关行政机关履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职责是否到位进行分析研判。经检查,县城内三家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意识较强,几家写着“杀鸡”字样的店面均已关闭,其他肉店经菅者也不存在滥杀、交易野生动物现象。在检查现场,检察干警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的同时,还注重向各经营者宣传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促使经营者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意识。
下一步,阜蒙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继续积极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