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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蒙县检察院开展“两会”期间 社区矫正巡视检察活动
    时间:2019-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为切实维护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安全稳定,自3月5日起,阜蒙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对县内36个乡镇(社区)司法所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在矫人员进行专项检察,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等问题,并摸排社区矫正中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情况,避免社区矫正安全监管事故发生。本次专项检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深入各乡镇(社区)司法所细致查阅社区矫正工作记录,仔细核对在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人员,切实做到逐人对比、逐一核实,对十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逐一入户检察,了解其近期病情复查情况,以备后续跟踪检察。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情况进行检察,检查矫正档案,重点检察在社区矫正罪犯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收监执行三个重点环节,执检干警还通过现场拨打社区矫正人员电话进行抽查,了解社矫人员活动范围和动向,了解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通过走访排查在矫人员的信息,检察在矫人员刑期计算错误情形以及是否符合减刑的情形。

      二、与各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两会”期间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强调要加强监管力度,防范于未然,了解在矫人员有无重新犯罪未收监情形,并建议对实际表现不佳的社矫人员进行重点管控,对违纪的社矫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通过实地走访,与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接触,了解矫正对象在教育、培训、就业方面遇到的困难,掌握其思想动态、认识改造、工作生活等情况,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根据走访的情况,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矫正对象的困难,确保不再重蹈犯罪覆辙。

      四、落实跟踪回访制度,确保社区矫正监督取得实效。狠抓“四个必访”,即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必访、生活有较大困难的必访、思想有较大波动的必访、家庭有较大矛盾的必访。通过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及时发现社区矫正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并向执行机关提出口头、书面检察建议,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也视情况进行纠正,有效解决社区矫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向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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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蒙县检察院开展“两会”期间 社区矫正巡视检察活动

      2024-11-18

    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为切实维护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安全稳定,自3月5日起,阜蒙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对县内36个乡镇(社区)司法所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在矫人员进行专项检察,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等问题,并摸排社区矫正中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情况,避免社区矫正安全监管事故发生。本次专项检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深入各乡镇(社区)司法所细致查阅社区矫正工作记录,仔细核对在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人员,切实做到逐人对比、逐一核实,对十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逐一入户检察,了解其近期病情复查情况,以备后续跟踪检察。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情况进行检察,检查矫正档案,重点检察在社区矫正罪犯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收监执行三个重点环节,执检干警还通过现场拨打社区矫正人员电话进行抽查,了解社矫人员活动范围和动向,了解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通过走访排查在矫人员的信息,检察在矫人员刑期计算错误情形以及是否符合减刑的情形。

      二、与各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两会”期间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强调要加强监管力度,防范于未然,了解在矫人员有无重新犯罪未收监情形,并建议对实际表现不佳的社矫人员进行重点管控,对违纪的社矫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通过实地走访,与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接触,了解矫正对象在教育、培训、就业方面遇到的困难,掌握其思想动态、认识改造、工作生活等情况,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根据走访的情况,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矫正对象的困难,确保不再重蹈犯罪覆辙。

      四、落实跟踪回访制度,确保社区矫正监督取得实效。狠抓“四个必访”,即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必访、生活有较大困难的必访、思想有较大波动的必访、家庭有较大矛盾的必访。通过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及时发现社区矫正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并向执行机关提出口头、书面检察建议,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也视情况进行纠正,有效解决社区矫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向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