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展播(五)
尽心竭力 守护公益
——阜蒙县人民检察院 岳桂红
岳桂红,女,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于199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员额检察官、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院检委会委员。
自2017年7月份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她带领全科干警下乡调查、收集证据70余次,走访10余个乡镇,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2017年,阜蒙县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被评为市院检察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上半年岳桂红同志荣立市院三等功。
在办理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建筑公益诉讼一案中,岳桂红同志带领科里干警多次赶赴案件现场调查取证。逐一对度假村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测量和拍照,固定证据,并找相关人员谈话取证。当时婆婆正有病瘫痪在床,为了不耽误工作,她把自己的姐姐找来帮助照顾婆婆,一直到案件结案也没有请一天假和耽误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工作,对排查出的违法建筑问题一次立案17件。
2018年上半年,伊吗图河丝河系内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经向该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镇人民政府对镇域内所有河道,逐村逐段进行了彻底清理,目前我市居民饮水水源河道内和两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用平常心铸就公正梦 ——细河区人民检察院 张庆东
2001年考入细河区检察院的张庆东,一直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现任该院刑事检察二部未检办案组组长、员额检察官。
从检18年来,他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600余人,其中高检院督办案件1件12人、省院指定案件2件16人,市院指定案件10件38人。特别是其办理的仲某贪污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判决送达该院后,经审查认为法院对仲谋量刑畸轻,遂提出了抗诉建议,经该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改判其有期徒刑13年。多年来其所办理的案件均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无一瑕疵。
从检18年如一日,他立足平凡的工作岗位,忠诚履行着自己的检察职责,用一件件“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的办案效果,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认真书写公正的答卷
——阜蒙县人民检察院 张铁刚
张铁刚同志1974年出生,是标准的70后,17岁时步入社会,怀揣着各种梦想开始闯荡人生。一个偶然的机缘,张铁刚同志踏入了法学之门,历经七年自学,先后取得了法律专科和本科学历,并于2002年通过了全国第一届司法考试。2006年的再一次机缘,他踏入了阜蒙县检察院的大门,成为了一名检察官。入职11年来,他一直坚守在公诉部门,累计办案600余件,两次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一次被阜新市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
作为一名公诉人,他有着高度的责任感,秉承着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工作作风,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真正彰显出法律的公平正义。
在11年的检察工作中,张铁刚同志一直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虽然没有骄人的成绩,但正是这平常的工作磨练出了正直、谦虚、勤恳的品格。他用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诠释着一名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展播(五)
尽心竭力 守护公益
——阜蒙县人民检察院 岳桂红
岳桂红,女,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于199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员额检察官、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院检委会委员。
自2017年7月份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她带领全科干警下乡调查、收集证据70余次,走访10余个乡镇,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2017年,阜蒙县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被评为市院检察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上半年岳桂红同志荣立市院三等功。
在办理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建筑公益诉讼一案中,岳桂红同志带领科里干警多次赶赴案件现场调查取证。逐一对度假村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测量和拍照,固定证据,并找相关人员谈话取证。当时婆婆正有病瘫痪在床,为了不耽误工作,她把自己的姐姐找来帮助照顾婆婆,一直到案件结案也没有请一天假和耽误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工作,对排查出的违法建筑问题一次立案17件。
2018年上半年,伊吗图河丝河系内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经向该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镇人民政府对镇域内所有河道,逐村逐段进行了彻底清理,目前我市居民饮水水源河道内和两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用平常心铸就公正梦 ——细河区人民检察院 张庆东
2001年考入细河区检察院的张庆东,一直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现任该院刑事检察二部未检办案组组长、员额检察官。
从检18年来,他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600余人,其中高检院督办案件1件12人、省院指定案件2件16人,市院指定案件10件38人。特别是其办理的仲某贪污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判决送达该院后,经审查认为法院对仲谋量刑畸轻,遂提出了抗诉建议,经该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改判其有期徒刑13年。多年来其所办理的案件均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无一瑕疵。
从检18年如一日,他立足平凡的工作岗位,忠诚履行着自己的检察职责,用一件件“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的办案效果,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认真书写公正的答卷
——阜蒙县人民检察院 张铁刚
张铁刚同志1974年出生,是标准的70后,17岁时步入社会,怀揣着各种梦想开始闯荡人生。一个偶然的机缘,张铁刚同志踏入了法学之门,历经七年自学,先后取得了法律专科和本科学历,并于2002年通过了全国第一届司法考试。2006年的再一次机缘,他踏入了阜蒙县检察院的大门,成为了一名检察官。入职11年来,他一直坚守在公诉部门,累计办案600余件,两次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一次被阜新市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
作为一名公诉人,他有着高度的责任感,秉承着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工作作风,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真正彰显出法律的公平正义。
在11年的检察工作中,张铁刚同志一直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虽然没有骄人的成绩,但正是这平常的工作磨练出了正直、谦虚、勤恳的品格。他用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诠释着一名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