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8月7日,阜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行刑双向衔接工作会议,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陈艳博主持会议。
行刑双向衔接工作会议
会上,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王玉瑶对上半年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进行了汇报,领学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材料,并介绍了我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运用“不起诉+检察意见”,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双向衔接,避免出现“一放了之”、“不刑不罚”的情况,确保“罚当其错”、“罚当其责”。
与会人员就如何整合优化内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一体联动履职的行刑衔接工作格局展开讨论,就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内部程序流转、工作职责细化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会议强调:一是协同履职,增强部门间配合。要高度重视行刑衔接工作,增强“行刑衔接”协作配合意识,促进检察工作互通、互联。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实际工作成效。要把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内容,结合办案实际,确保监督落到实处。三是注重反馈,及时做好案卡填录工作。刑事检察部门与行政检察部门要做到对接及时,相互配合及时录入法律文书、填录相关案卡,确保反向衔接的业务数据准确。
下一步
阜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融合履职优势,提升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实效,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阜新县社会治理现代化。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8月7日,阜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行刑双向衔接工作会议,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陈艳博主持会议。
行刑双向衔接工作会议
会上,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王玉瑶对上半年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进行了汇报,领学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材料,并介绍了我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运用“不起诉+检察意见”,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双向衔接,避免出现“一放了之”、“不刑不罚”的情况,确保“罚当其错”、“罚当其责”。
与会人员就如何整合优化内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一体联动履职的行刑衔接工作格局展开讨论,就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内部程序流转、工作职责细化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会议强调:一是协同履职,增强部门间配合。要高度重视行刑衔接工作,增强“行刑衔接”协作配合意识,促进检察工作互通、互联。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实际工作成效。要把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内容,结合办案实际,确保监督落到实处。三是注重反馈,及时做好案卡填录工作。刑事检察部门与行政检察部门要做到对接及时,相互配合及时录入法律文书、填录相关案卡,确保反向衔接的业务数据准确。
下一步
阜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融合履职优势,提升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实效,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阜新县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