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阜新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县域内大型超市、水果生鲜商户,重点围绕对消费者需求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农产品、肉制品、果蔬、冷冻食品等开展重点排查。
此次排查走访,重点查看商家在用计量器是否检定,检定标识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短斤少两及使用不合格或淘汰的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本次共对5家商户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检查,经查所有在用电子计价秤均在有效期内。
此外,在走访中发现的某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情况,县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对该违法行为依法履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部署整改,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作出责令整改,要求商户及时按照规定更换灯具设施,摒弃“生鲜灯”,还原肉类等食用农产品本色。
走街头、进商超是阜新县检察院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践行检护民生、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下一步,阜新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增强与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持续推进“府检联动”,以“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检察工作,为建设美丽蒙古贞贡献检察力量。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阜新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县域内大型超市、水果生鲜商户,重点围绕对消费者需求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农产品、肉制品、果蔬、冷冻食品等开展重点排查。
此次排查走访,重点查看商家在用计量器是否检定,检定标识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短斤少两及使用不合格或淘汰的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本次共对5家商户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检查,经查所有在用电子计价秤均在有效期内。
此外,在走访中发现的某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情况,县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对该违法行为依法履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部署整改,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作出责令整改,要求商户及时按照规定更换灯具设施,摒弃“生鲜灯”,还原肉类等食用农产品本色。
走街头、进商超是阜新县检察院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践行检护民生、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下一步,阜新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增强与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持续推进“府检联动”,以“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检察工作,为建设美丽蒙古贞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