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听证工作,不断提升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的效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12月6日,阜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听证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各部门主任、部分检察听证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阜新县检察院两年以来的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对听证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盘点。
检察听证员工作机制运行以来,阜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2023年第四十三次党组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改进、做实检察听证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打造了检察听证常态化、有效化、优质化运行模式。
两年来,共召开检察听证会65场,检察听证员参与203人次,案件内容涉及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积极践行“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听证案件类型不断拓展,逐步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
会上,根据检察听证员两年来工作情况评选出优秀检察听证员9名,院领导向优秀听证员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听证员代表表示,通过参加检察听证,感受到了司法办案的严谨细致,办案作风的公正务实,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深入推进检察听证工作,作为听证员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一如既往地支持检察工作。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芳对获奖的优秀检察听证员表示祝贺,并就今后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建设检察听证员库的重要意义。要以组建“检察听证员库”为契机,发挥检察听证员在司法公开、矛盾化解、监督办案等方面更加积极的作用,促进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二要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检察听证的“守门员”。检察听证员要秉持公心、追求公正,不受外界干扰,不受舆论影响,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能力水平,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良法善治,提升检察公信力。
三要始终秉持依法履职意识,做好检察听证的“监督员”。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敢于提意见,善于提意见,确保案件办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廉洁性,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当好人民群众的“办事员”。要认真倾听当事人意见,积极发表评议意见,用情开展释法说理,努力做到答疑解惑、化解矛盾,切实在听证过程中体现为民宗旨,携手检察机关努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要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检察听证的“宣传员”。检察听证员要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保守工作秘密。同时要把相对封闭的办案活动放在人民监督的“聚光灯”下,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直接深入地了解感知检察听证工作,共同传递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
六要用好听证制度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抓好《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工作管理办法》落实工作,规范听证管理、加强工作保障,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听证工作,不断提升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的效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12月6日,阜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听证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各部门主任、部分检察听证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阜新县检察院两年以来的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对听证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盘点。
检察听证员工作机制运行以来,阜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2023年第四十三次党组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改进、做实检察听证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打造了检察听证常态化、有效化、优质化运行模式。
两年来,共召开检察听证会65场,检察听证员参与203人次,案件内容涉及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积极践行“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听证案件类型不断拓展,逐步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
会上,根据检察听证员两年来工作情况评选出优秀检察听证员9名,院领导向优秀听证员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听证员代表表示,通过参加检察听证,感受到了司法办案的严谨细致,办案作风的公正务实,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深入推进检察听证工作,作为听证员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一如既往地支持检察工作。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芳对获奖的优秀检察听证员表示祝贺,并就今后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建设检察听证员库的重要意义。要以组建“检察听证员库”为契机,发挥检察听证员在司法公开、矛盾化解、监督办案等方面更加积极的作用,促进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二要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检察听证的“守门员”。检察听证员要秉持公心、追求公正,不受外界干扰,不受舆论影响,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能力水平,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良法善治,提升检察公信力。
三要始终秉持依法履职意识,做好检察听证的“监督员”。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敢于提意见,善于提意见,确保案件办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廉洁性,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当好人民群众的“办事员”。要认真倾听当事人意见,积极发表评议意见,用情开展释法说理,努力做到答疑解惑、化解矛盾,切实在听证过程中体现为民宗旨,携手检察机关努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要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检察听证的“宣传员”。检察听证员要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保守工作秘密。同时要把相对封闭的办案活动放在人民监督的“聚光灯”下,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直接深入地了解感知检察听证工作,共同传递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
六要用好听证制度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抓好《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工作管理办法》落实工作,规范听证管理、加强工作保障,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